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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教育部第二批 “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年07月15日 浏览量: 10 来源: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作者: 发布: 人员机构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战略部署,积极推动高等教育与人工智能技术融合发展,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支撑我校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教育治理能力提升,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教育部第二批“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标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面向全校征集并遴选一批使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教育教学,成效显著、可复制推广的典型应用场景案例。主要征集方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

(一)智能助教: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教师进行教研备课、辅导答疑、学习分析等,帮助教师优化教学方法,提高备课效率,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度实施个性化教学。

(二)智能助学:如语言陪练、编程助手、智能学伴等,利用 AI 技术为学生提供实时互动的伴随式学习支持,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三)智能助管: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教学质量管理、智能决策支持等,分析师生数据,优化教学资源配置,为教学质量提供评估和改进建议,支撑高校的管理决策。

(四)智能助研: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科学研究,在前沿文献分析、科研数据处理、实验设计优化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推动科研工作的智能化和高效化。

(五)其他创新场景:其他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高校教育教学的场景。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案例应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体现人工智能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应用价值。

(二)申报案例应在实际运用中取得显著效果,并具备一定的影响力和认可度。

(三)需填写《“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申报书》(附件1,录制 3 分钟以内案例展示视频(视频格式仅限 MP4 格式)。申报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申报单位需提交详细的案例描述、实施效果证明和推广计划等相关材料。

各单位要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遴选申报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上具有代表性、前瞻性且能够产生积极影响的教育实践案例,推动人工智能与高等教育的深度融合。

三、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推荐工作,安排专人做好形式审查,严格把关,确保所有信息准确、真实。

(二)为积极营造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应用的良好氛围,了解我校人工智能技术融入高等教育教学和管理情况,请各单位以人工智能技术融入教育教学和管理全过程、全环节的新形态为主线,认真梳理并填写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教育教学的有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2),于 717 日将案例申报书(附件1word版和统计表(附件2,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必填)电子版报送到电子邮箱mengjing@tsu.edu.cn,纸质材料无需报送。

联系人:孟婧联系电话:0538-6715759


附件:1.“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申报书

2.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教育教学有关情况统计表(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必填)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2024715

附件1:“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申报书.docx附件2: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教育教学有关情况统计表.docx